早上在公司食堂花5块钱买的热乎包子,晚上回1000块月租的员工宿舍——这些打工人的“小便宜”,从2026年开始可能要“交税了”。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增值税法》里,悄悄改了一条关键规则:以前“单位给员工提供服务不用交增值税”的条款被删了。这意味着,只要单位给员工的福利是“有偿”的——不管是低于市场价的食堂餐、便宜宿舍,还是内部洗车、电信服务——都得像对外做生意一样,老老实实缴增值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举了个最接地气的例子:“比如某地段市场租金3000块的房子,单位收员工1000块,以前不用交一分钱税,现在这笔1000块就得算成‘应税收入’。”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合伙人李军也补充,像企业给员工提供的收费洗车、电信服务,其实和对外营业没区别,“以前模糊不清的‘福利边界’,现在终于明确了”。

但也不是所有福利都要“上税”。这次《增值税法》还删了“无偿提供服务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如果单位完全免费给员工提供食堂、宿舍,就不用再交这笔税。这让不少企业开始“调整策略”:比如把原本收1000块的宿舍改成“免费”,但从员工工资里扣掉对应的1000块——既合规又不用交税,堪称“账面上的默契”。

对打工人来说,这笔账更实在:要是食堂5块的早餐因为交税涨到7块,或是宿舍免费但工资少了1000块,到头来都是自己掏腰包;对企业而言,得先算清楚“福利税”的成本——一般纳税人要按6%税率缴,小规模纳税人是3%,要是福利开支大,这可不是笔小数目。

也有缓冲空间。葛玉御提到,后续可能会有针对企业福利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但至少不管是企业财务还是打工人的钱包,都得先适应这个“福利要交税”的新规则。毕竟,那些“划算”的背后,从来都藏着一本要算清楚的经济账——只不过这次,账面上多了个“增值税”的条目而已。

单位给员工提供餐饮等有偿服务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