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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光伏用地政策(能做光伏的土地性质)

2017光伏用地政策(能做光伏的土地性质)

光伏发电被广泛认可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为推动光伏发电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2017光伏用地政策,规定了能够用于光伏发电的土地性质。

根据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建设在农田、荒地、山地、旧工地和建筑物屋顶等不同的土地性质上。这一政策措施为能源开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政策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农田上。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农田已经不再用于农作物种植。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利用这些农田,同时为农民增加一项稳定的土地收入。

政策允许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荒地和山地上。这些土地往往难以耕种或者没有其他有效利用,但适合安装光伏电池板。通过利用这些荒地和山地,光伏发电能够有效提供清洁能源,并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政策还鼓励利用旧工地和建筑物屋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这些地方已经存在,具备基础设施,可以减少土地占用和环境破坏。通过在这些地方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可以更好地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2017光伏用地政策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了多种土地选择。政策充分考虑了土地的利用状况和经济适宜性,促进了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随着政策的实施,相信我国的光伏发电产业将进一步壮大,为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7光伏用地政策(能做光伏的土地性质)

2017年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

可以参照下面这些文件,搜索相关部门:发改委【2016】2729号 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委【2013】1368号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湖北省物价局【2015】90号 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的有关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2017第2号 省物价局关于第一批、第二批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5年度电价补贴公示

湖北省物价局【2017】92号 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另外:

国发【2013】24号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能新能【2014】406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电监政法【2012】36号 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

鄂能源新能【2017】10号 关于推进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7】41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发改能源【2016】667号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解析

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简而言之:符合地方标准的光伏复合项目可以按照不改变原用地性质认定,不需要缴纳相关土地费用。该标准由各省政府制定。

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上均不得直接出让,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依法履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投资方需尽量确保项目不占用农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变电站、综合楼和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光伏项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双方需签订好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光伏项目中的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法律分析: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

光伏用地属于什么地类

理论上,“未利用土地”、大部分“建设用地”可以用作光伏项目的场址,小部分“农业用地”可以通过农光互补的形式开展。

对于占用未利用地的,区分为不压占土地用地部分和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

目前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1.农用地

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无论是否为全部占用,以及占用农用地大小,原则上均不得直接出让,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依法履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投资方需尽量确保项目不占用农用地。

2.永久性建筑用地

光伏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光伏电站项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变电站、综合楼和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光伏项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即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无需改变土地用途,但双方需签订好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于国有未利用地,还可以采取划拨的方式取得用地;对于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但对于已经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四荒”土地,光伏企业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从承包人处取得土地使用权。

3.非永久性建筑用地

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光伏用地备案流程

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流程包括项目信息填报、材料审核、复查公示等步骤。备案申请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详细流程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查询。根据《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项目信息填报:备案申请人应在线上填写基本信息、技术参数、电站布局图等材料并提交国家能源局审核。2.材料审核:国家能源局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意见及反馈。3.复查公示:备案申请审查通过后,需进行复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颁发备案证书:如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备案证书将在15个工作日内颁发给备案申请人。备案申请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如技术指标、安全环保、建设用地等条件,备案证书有效期为5年。屋顶光伏项目备案的申请费用是多少?根据《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屋顶光伏项目备案申请不收取任何行政费用。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流程包括项目信息填报、材料审核、复查公示等步骤。备案申请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备案证书有效期为5年,申请不收取任何行政费用。详细流程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查询。【法律依据】:

《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备案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标准的,国家能源局应当颁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书。

能做光伏的土地性质

1、农用地

光伏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原则上均不得直接出让,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应依法履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投资方需尽量确保项目不占用农用地。

2、永久性建筑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主要涉及变电站、综合楼和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光伏项目中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双方需签订好补偿协议,并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非永久性建筑用地

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

4、未利用地

光伏项目中的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5、废弃土地

201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在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情况下,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以下5类土地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法律依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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